在中华文化中,“天”的意义是非常丰富的,冯友兰先生认为天有五义: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之天;主宰之天,即所谓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帝;运命之天,即人生中我们所无可奈何者,如孟子所说“若夫成功则天也”之天;自然之天,即自然之运行,如《荀子·天论篇》所说的天;义理之天,即宇宙的最高原理,如《中庸》所说“天命之为性”之天。总结来说,在物质之天之外,所谓义理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均可以被视为主宰之天的一部分。
中国经典中的“天”与“上帝”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这两个词通常是混用的,殷商时期人们崇拜最高主宰“上帝”,后来周人打败殷人,周朝取代商朝,周人不喜欢沿用殷人的概念,便开始用“天”来替换“上帝”,并弱化了殷商时期的各类“鬼神”崇拜。但其并没有完全替换成功。周初,“上帝”与“天”共用,“天”体现出了一些人格意志,但更接近自然的神观。后来,“天”与“上帝”的意义基本上是互通互用的,一般来说更注重“天”的自然德性层面。近来,学者杨鹏对中国典籍中的“上帝”信仰进行了考究,他发现中国古人是有清晰的“上帝”信仰的,但因着皇权和祭祀权垄断等原因,底层百姓中并未普及“上帝”信仰,甚至用皇权崇拜和祖先崇拜取代了“上帝”信仰。孔子述而不作,以继承和发扬周朝开创的礼教为己任。孔子选编的《诗经》中,宗教意义上的“鬼”出现了1次,自然意义上的“神”出现了22次,但至高意义上的“上帝”出现了44次,与“上帝”同质异名的“天”出现了114次。由此可见,孔子采取“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强化对“天”(上帝)的信仰,从而弱化对各类“鬼神”的崇拜。然而,孔子之后,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多用“自然之道的规律”逐渐弱化甚至消解了“上帝”信仰;后来只有在董仲舒那里,可以看到他想要恢复传统儒家以“天”为尊的思想,如“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举贤良对策》)。很明显,董仲舒将儒家的“天”放在“道”的前面,强调“天”决定“道”。他所说的“天道”的概念,即是人格神的“天”与自然之“道”的结合。但这一观念由于权力的角逐,并未能生根发芽。多年后,来华传教士利玛窦在《天主实义》中感叹:“盖昭事上帝之学,久已陵夷。”意即中国原本有侍奉上帝的学问,但很长时间以来,已经衰败了。
侍奉上帝之学虽然未能顺利延续,但是“敬天”的种子早已深植于每个中国人的生命中。中国哲学中的“天”指向了生生不已的全体万物。“天”成为中国人最大的信仰对象,例如,中国老百姓嘴里常说的“老天爷”,虽无具体描述,但在中国人心中的分量一定是最重的,“老天爷”这个词凸显了中国人对“天”的敬畏之情,可见,“敬天”传统是中国人文信仰的不拔根基。在中华文化中,“天”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存在,而人则被强调为与天地万物相互关联的一部分。通过从中华文化中对“天”和“上帝”的理解,中国基督徒可以丰富对上帝的理解,深化信仰的内涵。
第一,在中国古典哲学对于“天”的理解中,其中之一是将“天”视为至高无上的存在,代表着宇宙的本源和道德的根源。该哲学思想强调,“天”是生生不息万物的全体。中国一些经典强调天之“生生”性质,如“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下》),“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上》);同时也体现了由天道激发而出的人的道德自强精神,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象传》)。天的生之理念与基督教的创造与救赎之大义相呼应。汪维藩教授对唐元基督教神学的关键“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发现唐元基督教吸收了《周易》的生成论思想,对上帝的创造和救赎之工,作出了“具有中国文化特点的神学解释,突出了一位动态的生生不已的上帝”。这一“生生”进程,“包括上帝的创造生命、维系生命;基督的拯救生命、成全生命;以及人的保护生命、扶持生命,直到个人修养上的自强不息,生生不已”。唐元基督教这种动静一如的上帝观对中国基督徒理解上帝的一体两态非常有启发,如蒙古人直接称呼上帝为“长生天”(Ever-generating God),其静态表明了上帝的本体,即他是一位“永存的上帝”;动态表明了上帝的作为,即他是一位“永远创生的上帝”。进而,基督徒对这位生生上帝的敬礼“内化”为一种人生理想和灵性实践,基督徒最终的生活以“生”为“大德”。可见,中国“敬天”传统可以作为神学资源,内蕴于中国基督徒的神学思考与信仰实践之中。
第二,在“敬天”的观念下,中国基督徒更加容易理解和生发从上帝而来的慈爱,即对所有人的怜悯、包容和关怀,有着对物,包括对一草一木的抚慰与眷顾。中国人观念中的“天”是非常具有包容性的。天的特征是至大无外,至小无内。圣经中强调“上帝是爱”的神学观念,这与中国人对“天”的敬畏和由此而生发的宽广仁爱胸怀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关联。丁光训主教是主张“上帝是爱”的杰出代表。就连他“宇宙的基督”的神学思想的解释基础也是“上帝是爱”。严格来说,丁主教在“上帝是爱”的基础上提出了“宇宙的基督”的思想,他认为基督是宇宙的爱者,上帝因为爱而创造了世界。丁主教认为中国基督徒认识基督的宇宙性的基本意义在于帮助他们至少明确两个问题:“(一)宇宙的主宰、关怀和爱护普及整个宇宙;(二)基督普及到整个宇宙的主宰以爱为其本质。”“我们在耶稣基督身上感受到,这种爱是上帝的最高属性。”随后,丁主教接着说道:“我不打算把在座的各位引入浩瀚的中国古典作品之中,我只想说,中国古代哲学赞美宇宙的和谐统一,主张以仁为本治国安邦,这种文化传统使得中国基督徒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乐意接受‘宇宙的基督’这一种神学思想。”可以发现,中华文化中的“敬天”观念,使得中国基督徒更加容易理解上帝之爱的广博,也有助于中国基督徒拓展神学思考,如丁主教从基督的爱中总结的经验是,“我们的基督论并不徘徊于基督的神性人性问题,它引领我们进而认识上帝的基督似的性格”,由此从基督看见“上帝就是爱”,更突出了上帝的“宇宙性”。
第三,“敬天”思想可以帮助中国基督徒确立正确的“天”—“人”—“物”的观念,从而避免人的异化。“敬天而爱人者,天之道也。”(《孟子·尽心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可见,中华文化中强调人与天地万物的相互关联。中华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观念,也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天地》)。这种“天”—“人”—“物”的相互关系,有助于中国基督徒理解上帝与人类的关系,从而生发爱上帝、爱人和爱周围万物之情。实际上,在探索中国神学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新时代中国处境中寻求上帝与人的和好、信仰群体之间的和好,以及信徒与非信徒之间的和谐、包容、共生是至关重要的。基督信仰中道成肉身的教义可以与中国人天人合一的观念进行一些对话。“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在他身上完美的神性和完美的人性相联合。因此借着他和在他里面,人类可以追求救恩和在他里面的更新。他在十字架上的受苦与献祭,一人担当了世人的罪,是上帝之爱完美的彰显,因此借着接受基督为我们的救主,我们可与上帝和好。道成肉身和和好的教义都应该在宇宙的基督这一教义的光照下来理解。”中国人敬天爱人,更努力追求天人合一,这些观念都为基督徒追求信仰中的和好、共生拓展了思考空间。并且,敬天爱人的主张,更是为上帝、人、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奠定了一个思想基础。人是和好关系中的存在,是上帝爱的创造的目的,而非被物化的工具。
从上述可见,中华文化中敬天爱人的观念为中国基督徒思考上帝观提供了一些文化借鉴和共通的思想基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其实,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探究中华文化观念与基督教教义之间的差异性,而是旨在提出一些不太成熟的思考,以期点出我们有必要发掘“天”与“上帝”的文化资源;中国基督徒更有责任从中华传统文化资源中取得“活水”,滋养灵性生命,这也是神学思想中国化的必经之路。
(作者系金陵协和神学院教师)